全运会 足球决赛-全运会足球决赛抽签
国家体育总局对全运会前八名运动员有什么奖励
国家体育总局对全运会前八名运动员奖励和计分办法如下: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奖励前12名,但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项目分别录取8个队进入决赛阶段,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分别录取6个队进入决赛阶段。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项目的第9名至12名和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的第7名至12名须在各项目预赛阶段排定。具体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如果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预赛的运动队数量不足12个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其它项目有8名以上(含8名)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奖励前8名;5名至7名的,奖励前3名;4名以下(含4名)的不进行比赛。
(二)各项目获得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三)对于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第1至第3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金牌、2枚金牌、1枚金牌进行统计;获得第4至第6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银牌、2枚银牌、1枚银牌进行统计;获得第7至第9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铜牌、2枚铜牌、1枚铜牌进行统计。获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前3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进行统计。
获得其它项目前3名的,分别按照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前12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进行统计;获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前12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进行统计;获得其它项目前8名的,分别按照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进行统计。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照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五)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并列,则按照第8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
全运会足球什么成绩可以办一级证
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_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