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电视转播费各队如何分配,nba一年转播费
1.NBA的制度和CBA制度上的区别
2.nba资本构成
3.NBA经理 靠什么赚钱?
4.NBA的薪金政策
5.篮球队被分为
6.目前NBA转会费最贵的是多少美元?
7.篮球/NBA
新转播合同会给NBA带来什么影响? ?
说明:这是针对一个小范围收集而来的5个问题,我给出的答案,基本上都是简单的知识普及,并未做过多的分析预测。或者说,这是一个对于未来肯定会发生什么的科普,而没有涉及那些不确定性较强的问题的前瞻。
对于新转播合同以及其对NBA未来的影响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本楼@我进行提问,我会对那些我认为可预测性较强的问题尽可能给出我的答案;对于可预测性比较差的问题,比如2016-17赛季是不是会再次缩水,或者新劳资协定会是什么样子,我无力预言,因而无法作答。
1、在篮球式微的今天,NBA为何能签下天价转播合同?
篮球是否正陷于一个低谷,这本身是一个值得争论的话题;但是显然,当转播方和NBA商谈合同的时候,他们考虑的事实上不是“篮球现在是否在低谷”或者“篮球是否在趋向下滑”,而是“篮球转播市场的现状和前景”。
就转播市场的现状而言,拜勒布朗-詹姆斯所赐,NBA并非处在近年来的低点上;而前景属于市场分析的范畴,就不是我们所能置喙;但是很明显的一点是,这次提前透露的新电视合同数额与涨幅,和过去几年间,其他三大联盟的新转播合同续约的数额与涨幅是类似的,也就是说,从整个北美四大联盟这样一个角度入手分析,这次的转播权费用上涨是完全在意料之中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今夏之前,球队和球员双方就已经预期到了2016工资帽的大幅上涨,并且出现了勒布朗的1+1合同这样的特殊案例。
某种程度上说,职业体育在过去三十余年时间里一直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状态,说明对这个领域的市场价值判断还没有固定下来,换句话说,具体到转播合同到底应该签多大,宏观到这个市场总共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规模,其实现在没有人说得清楚;那么当然这就更多地是一个通过博弈摸索的过程。
这种高速发展,不知道极限何在的现状肯定有很多原因,比如经济本身的发展,竞技体育作为一种产业的发展包括泛产业自身的发展,媒体产业的发展——包括技术进步和商业开发两方面的发展——都是显然的原因。
不过,要说清楚这个问题,至少要业内真正的领导者们才能说明白了,至少以我的能力,只能简单类比其他北美职业体育联盟,而得出“合同合理”的粗略结论。
2、转播合同对于工资帽有什么影响?
对于2016-17赛季,这个合同必然大幅提高工资帽;之后的情况,要取决于新的劳资谈判所达成的协定(下一个问题具体讨论这一点)。除非劳资谈判出现非常戏剧性的转折导致球员收入在篮球相关收入中的分成比例发生极大的下滑(几乎不可能),否则这份转播合同在2017年后也依然将大幅度提高BRI,进而大幅度提高工资帽上限。
这样就是勒布朗签1+1合同的理由:2016,拥抱新劳资协定,新顶薪。
3、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罢赛和劳资谈判?大概时间节点和过程可能是什么?
基本上可以肯定是会触发新的劳资谈判的。
现有的劳资协定期限到2020-2021赛季,不过双方都有权选择跳出现有协议。根据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通知对方的方式跳出协议,如果跳出,则协议会在2016-17赛季结束后终止。
显然,根据目前的消息,新转播协议会在本赛季签署,在2016年生效,所以球员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放弃行使自己的跳出权。
当然,发生世界大战行星撞地球三体人入侵之类不可抗力导致新电视转播合同不能履行的状况例外。
因此可以预见,在新转播合同签署后,球员工会会逐渐活跃起来,为下一轮劳资谈判做好准备;如果双方能提前达成协议,则之后就是例行公事:双方一致同意让现有劳资协定在在2017年6月30日之后终止,由双方达成的新协定取代。
如果不能提前达成协议,那么停摆将重演。大幕由2016年劳方的一纸通知拉开,2017年6月30日开始,球队将不能接触球员,一切相关活动,包括夏季联赛,自由球员签约,交易等等全部被冻结,直到新协议达成。而正式比赛是否会受到影响完全取决于谈判进程,不过考虑到总体而言四大联盟的劳资谈判斗争是趋于激烈的,或许因停摆而缩水甚至取消赛季是完全有可能的情况。
4、工资帽提升对大、中、小球队的生存状态有何影响?
回答比较长,先把结论摆出来:微观上会有影响,但因为影响因素太多,很难预言影响会是怎样;但宏观上,马太效应将继续存在。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明确一点,工资帽提升本身并不会对不同球队的生存状态有多少影响。但是工资帽提升是源于转播费提升,后者必然带来劳资协定重订,这个重订就有可能产生各种影响。其中对于各种球队生存状态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工资帽的软硬度。
因此我们先要考虑,新的劳资协定是否会重新讨论工资帽硬度。
不需要具备太多劳资协定方面的知识,只要了解一下从2011年至今球员工会方面发生的事情就可以大概看出,尽管付出了停摆的代价,但劳方对于2011年的劳资谈判的结果并不满意。从条款上分析,劳方最大的两个损失,首先是球员收入占篮球相关收入BRI的比例大幅下降(从固定57%下降到在50%附近摇摆);其次就是变得较硬的工资帽。
前者很容易理解;后者则需要稍微详细说明一下。当前劳资协定的半硬工资帽,已经严重打压了球队在奢侈税线之上运营球队的意愿和能力——请允许我强调一下,在新的半硬工资帽体系下,不但球队老板变得更不愿意交税,而且他们即便愿意交税,但在税线之上进行操作的能力也大幅下降。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劳资协定规定,总体上球员一定会拿到BRI的大约50%。所以工资帽再怎么硬,并不影响球员们拿到手里的总数。
但是工资帽的软硬会影响工资在球员间的分配。大体而言,年薪越高的球员,对球队的议价能力越强;所以理论上讲,工资帽越硬,球队越不愿意突破工资限制;而因为球星是稀缺,球队就会更倾向于把钱花在顶尖球员身上,而压榨中低收入球员的收入。
球员工会里是一人一票的;大多数球员是中低收入球员。所以理论上说,球员工会整体上是倾向于抵制硬工资帽的。
这里的问题在于,首先,理论和实际情况还有差别;其次,球员们基本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理解劳资协定,所以作为球员利益代言方的球员工聘请的法律专家的意见将起到关键性作用。设信息完全透明,那么新劳资协定除了BRI分成之外,在最重要的议题——工资帽的软硬度上预期将有一番激烈的争夺。结果岁无从预测,但球员总体上更希望工资帽软一点。
相比之下,资方态度很简单,他们希望建立更硬的工资帽。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一开始的问题了:可以预期,新的劳资谈判一定会再次讨论工资帽硬度的话题。这就很可能导致工资帽硬度的变化。
对于球迷来说,最关心的是球队经营和联盟的竞争水平。工资帽越硬,球队的经济实力对于竞争力的加成就越小;但是球队永远不会是完全公平竞争的,设NBA执行真正的硬工资帽,工资帽之上一分钱不许多花,那么显然“大市场”球队、城市生活环境更好的球队,实力更强的球队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而且因为其他球队无力通过增加总工资的方式来抗衡这些球队,他们的竞争劣势可能更致命。
也就是说,就算是最坚硬的工资帽,也只是在理论上给了各队财政上的公平竞争环境,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大球队”还是更容易走上良性循环,而“小球队”更容易走上恶性循环。马太效应永远不会被赶出NBA。
必须说明的是,各种因素都在影响“大球队”和“小球队”的定义。交通和媒体的发达让传统的“大市场”概念已经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勒布朗能凭借一己之力把克利夫兰骑士队这样联盟最底层的“小球队”变成自由球员趋之若鹜的“大球队”;另一方面,如果马刺能证明他们的经营能力可以独立于GDP乃至波波维奇而持续运作,也可以在NBA中复制绿湾包装工的奇迹;快船的崛起则提醒湖人和尼克斯这样的传统豪门:你们未必一定能永远压制同城对手。从这个意义上说,硬工资帽还是给了现在意义上的“小球队”一条活路的。
影响“大”“小”球队竞争力的因素还会有很多,例如球员的合同长度在最近三份劳资协定中不断降低,这对于弱队迅速摆脱垃圾合同进入重建有好处,增加了弱队咸鱼翻身的机会;例如可能推行的新的选秀制度可能改变球员天赋在若队中的分布,可能会增加最底层“小球队”的重建难度;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从联盟整体利益考虑,充分的公平竞争意味着一个混乱、缺乏标志性球队的联盟,从商业角度看是不利的;所以强者恒强虽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状态,但未必是一种坏的状态。
5、在新转播合同正式生效前,这两年内,这个消息对NBA球员的影响?
很显然,合同在2016年及其后到期,且在合同到期后还有机会签大合同的球员们统统有福了;而2015年合同到期的球员,选择起来就比较难受。
我们可以举三个例子大概说明。
第一个例子是布莱德索。他现在有三种选择:一是签订一份长合同;二是模仿门罗,签下报价合同,在明年成为完全自由球员;三是签订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
目前来说,只要均薪合理,签订长合同对布莱德索并不吃亏,尤其是如果他能在合同中加上球员选项的话。因为等到2016-17赛季新工资帽起效的时候,他的长合同已经执行了两年,如果他有16-17赛季结束后的球员选项,那么他就处在非常有利的位置:虽然16-17赛季的薪水没有享受到工资帽提升的好处,但是他既避免了短期合同的风险,又可以根据劳资谈判的情况选择是否跳出合同。
签下报价合同的情况我们等会儿分析。
签订一份两年期合同,就是追随勒布朗的道路。好处是如果两年后能够以新工资帽为基准签合同,则可以尽早享受到工资帽提升的利益;坏处是一旦两年内出现意外,那很可能就没有然后了。勒布朗敢签1+1超短约是因为就算他未来两年中遭遇一次伤病,只要没达到严重伤害他的职业生涯的程度,2016年成为自由球员时他仍然注定会拿到顶薪;有这个底气的球员可不多。
第二个例子是门罗。他已经签订了报价合同,因此将在明年夏天成为完全自由球员。考虑到还有一年工资帽就将提升,他会比较难受。一方面,一年短约不但高风险,而且除非续约或者签换,一年短约都会影响鸟权;另一方面,四年或者以上的长约又不太甘心。
第三个例子是科怀-伦纳德。他尚未和马刺达成提前续约;现在他提前续约的意愿显然会进一步降低。因为提前续约的话,新合同是从2015-16赛季起执行,这个合同的尴尬之处和门罗明夏签合同是一样的。
但是不提前续约对伦纳德也非常不利,因为这样他会在明年夏天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此时他和门罗唯一的区别就是受限制和非受限制,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如果届时他再签一年短约(比如签下报价合同),那么意味着他连续两年选择短期合同观望,这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但不论今年还是明年签长约,又都是2015-16赛季开始执行,相当不甘心。
所以简单地说,今明两年合同到期的球员将面临是冒险签短约还是规避风险但放弃2016新工资帽利益的选择。这将给明年的自由球员市场增加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其中最受影响的是2011届的首轮新秀们,他们的新秀标准合同将在明夏到期,提前续约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否则将在明年夏天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
当然,这主要是对高薪球员来说的;对于中低薪水的球员,这个影响非常小。
(来源:虎扑)
NBA的制度和CBA制度上的区别
作为球员也有收入的!
今年NBA的季后赛收视率创下历史纪录,同样,他们的季后赛奖金也同样创下了纪录,达到了惊人的1100万美元(比2008年提高了100万美元,1996年时季后赛奖金是800万美元)。
这个1100万美元奖金,NBA共分两种颁发形式,一种是对获得了东部和西部两个分区前6名球队的奖励,这部分奖金是228万美元。
第二种是对获得了季后赛资格的16支球队的奖励,这16支球队会各获得164168美元,共计2626688美元。
季后赛中走得越远,奖金就越高,进入最后总决赛的两支球队,会去争夺总额高达3238863美元的奖金。夺得总冠军的球队,不仅会戴上价值数万美元的冠军戒指,而且会获得1948042美元的总冠军奖。获得亚军的球队,也会获得1290821美元的奖金。
如果湖人队夺得了最后的总冠军,他们的奖金会达到惊人的2907943美元。如果魔术夺冠,他们的奖金会是2796902美元。
今年是火箭12年来首次杀进季后赛第二轮,他们打破季后赛首轮不胜魔咒的同时,也收获了近12年来数额最丰厚的奖金。火箭今年奖金共有468579美元,这笔钱由以下3部分组成——常规赛西部第5名奖(109074美元)、季后赛首轮奖金(164168美元)、季后赛半决赛奖金(195337美元)。
58年翻了200倍
NBA是从1951年开始设立季后赛奖金的,那时候BAA刚吞并了NBL,为不引起法律纠纷,BAA改名为NBA。当时,NBA职业篮球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远不如职业棒球和职业橄榄球,NBA比赛由于缺少高水平球员,比赛平淡无奇,到现场看球的观众冷冷清清。为刺激球员好好打球,他们开始设立季后赛奖金。由于没钱,当时的季后赛奖金总额只有可怜的5万美元。
随着NBA水平不断提高,这个联盟开始有了较多金钱,到1982年时,他们的季后赛奖金达到了150万美元。
NBA季后赛奖金蹦着高地上涨,从大卫·斯特恩年成为NBA第四任总裁开始。他年接手NBA时,这个联盟总收入仅1.92亿美元。现在,仅NBA授权产品收入就高达近30亿美元,NBA的总收入更是高达45亿美元。
手里有了足够多的美元,斯特恩决定大幅度提升季后赛奖金数额,到2008年,季后赛奖金总额达到了惊人的1000万美元,今年又达到了1100万美元,是1951年的220倍。
用这么多的钱来奖励取得好成绩的球队,NBA进入了打得越好得钱越多——得钱越多越有钱买好球员——好球员越多成绩越好的良性循环
奖金如何分
对于奖金的分配,NBA没有硬性规定。拿到奖金后,各队可根据各自实际来确定分配方案。一般会按照多劳多得原则来分配,但每个球队都会有个特殊的定额,整个赛季出全勤的球员,会得到一笔全勤奖,出勤不高的,会被球队扣掉部分奖金。
除球员外,各队的教练、助理教练以及训练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都会得到部分奖金。有的球队,在分配这笔奖金时,会把教练班子成员和球员一视同仁。
有些球队,甚至还要拿出部分奖金来,分给主场球馆的工作人员,甚至还会分一些奖金给常年跟随球队访报道的记者。
虽然这些奖金看上去数额不小,但拿出分配名单后,落到每个人头上的钱,也就不多了,像邓肯、“小皇帝”这样的超级巨星,能拿到手10多万美元就不错了。
奖金如何花
分到手的季后赛奖金,有的会达到近10万美元。这笔钱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数额不小,但对于平均年薪达到500多万美元的NBA球星来说,就是小钱了。所以,许多人对这笔钱并不看重,像19年乔丹率公牛队夺得总冠军后,他们获得了120万美元奖金。按照论功行赏原则,乔丹获得了10多万美元,这笔钱对于接下来的赛季和公牛签下了3300万美元年薪的乔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蝶。“飞人”连眼都没眨一下,就将这10多万美元捐给了芝加哥当地一个慈善组织。
姚明也是一位乐善好施的球员,2005年他率火箭杀进季后赛,虽然他们最终被小牛4∶3击败,但他们仍获得了235981美元奖金。姚明是队中重要球员,他获得了1.5万美元奖金。球队宣布完奖金分配方案后,姚明对这笔钱连领也没领,就直接宣布捐给了休斯敦的一个慈善组织。麦迪则将自己分到的奖金,捐给了自己的慈善基金会
nba资本构成
NBA与CBA的不同 NBA是世界最高水平的篮球联赛,其队员水平、对抗程度水平之高,放眼世界,无人能望其项背。成为世界篮球联赛的典范和高水平篮球的代名词。
为提高本国篮球联赛,中国也模仿NBA推出了自己的篮球联赛CBA。
综观NBA和CBA,窃以为NBA和CBA的不同之处就是--运行机制的不同。体制成为NBA和CBA最大的不同,也是这两项赛事众多不同的根源所在。
NBA是国家篮球联盟的缩写。国家篮球联盟作为美国最大篮球联盟但却不是唯一的篮球联盟。NBA是民间组织不是组织。因此,NBA得不到的拨款和补贴。为使庞大的联赛运行起来和运行下去。NBA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赚钱。而NBA下属的各个俱乐部也是私人所有。因此挣钱也成为俱乐部的首要目标。由此,NBA的商业性就不难看出了。
正因为如此,NBA的本质就和通用汽车公司、波音公司、甚至和麦当劳快餐公司没什么两样了。他与其说是一个体育联盟倒不如说是一个跨国的体育经营公司。
如果说NBA是一家公司,那么他就一定在市场上有他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出售。作为在市场中运作的公司,作为联盟的管理者--惟利是图的商人。那么,NBA就必须按市场的规律运做。
于是,NBA的比赛就是他的产品。“NBA”就是这种商品的商标。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NBA在NBA的运作方式上所做的一切了。“全明星周末”无非是NBA所做的促销活动和宣传活动。从NCAA和世界各地选秀也无非是为吸收新鲜的血液,保持NBA的可观赏性和吸引年轻观众。吸收海外球队、球员和在海外比赛也只是争取海外市场的一种策略。美国本就是一个梦想之地,在美国最擅长的就是造星、造梦。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NBA造就了乔丹、希尔,卡特这样的偶像和巴克利这样的英雄。更不难解释NBA为青少年们造就了一个怎样的有关金钱、名誉、美女、英雄的梦想。
我们透过NBA的商业本质,也不得不承认NBA对人类篮球运动所作出的贡献。但NBA也从中得到了巨额的电视转播费;俱乐部也得到了门票收入、形式各样的纪念品的销售;球员得到的也是每年百万美圆的收入。大卫斯特恩使NBA价值近30亿美圆。
NBA名利双收,又为篮球作出贡献。使老板、球员、球迷、观众皆大欢喜。全有赖于NBA依市场规律的成功商业运作。 那么 CBA呢?
不知美国人的字典中有没有“篮管中心”一词。不知如果乔丹知道每一个俱乐部都亏损,那么他还会不会收购华盛顿奇才队。也不知篮管中心的老爷们知不知道“市场“一词意味着什么。篮管中心的老爷们是否会想到CBA里也会出现篮坛的万达。
CBA从表面看,从形式上都向NBA学习的很象。但NBA是商业行为,而CBA却是行为。管理 NBA的是懂篮球的商人,而管理CBA的人却是只懂篮球不懂市场的老爷。NBA运行起来象企业,而CBA运行却更象是官僚作风盛行的机构。NBA的商人们把从NBA挣的钱投到其他行业去挣更多的钱,而CBA的老爷们却把国家和俱乐部的钱扔在CBA里去打水漂。 这就是NBA和CBA的不同。如果CBA不能向NBA彻底学习,不能放弃“中为体,洋为用”的可笑想法,那么CBA和NBA的不同会越来越多,结果也将有天壤之别的。
NBA经理 靠什么赚钱?
门票
转播权(全世界只要播放NBA都要付钱)
赞助 (比如:嘉得乐,耐克)
广告
卖球衣和篮球之类的周边
还有一个就是从俱乐部老板那收奢侈税
纽约每年要交1000多万美元的奢侈税
美国国际集团、Google、甲骨文、雅虎、澳洲电信、英国壳牌石油、飞利浦、花旗银行等为NBA一级赞助商。
☆1896年,美国第一个篮球组织“全国篮球联盟(简称NBL)”成立,但当时篮球规则还不完善,组织机构也不健全, 经过几个赛季后,该组织就名存实亡了。
☆1946年4月6日,由美国波士顿花园老板沃尔特·阿·布朗发起成立了“美国篮球协会(英文简称BAA)”,BAA成立时共11支球队。布朗首次提出了高薪制和合同制,高薪制是指职业篮球必须有雄厚的财政支援,这样才能使比赛保持在高水平上。合同制是指一名选手只能与一家俱乐部签订合同,并设立选手储备制,以防球员突然离队时受到损失。
11月1日,BAA的比赛正式开始。对阵双方是多伦多爱斯基摩人队和纽约尼克斯队,是66 :68,尼克斯获胜。
☆1947年,费城勇士队在队中头号球星,也是联盟中首位得分王乔·福尔克斯(场均23.2分)的率领下,以4 :1战胜芝加哥牡鹿队,成为第一支总冠军。
☆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国两大篮球组织BAA和NBL合并为“全国篮球协会(简称NBA)”。NBA拥有17支球队,分成三个赛区比赛,来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依靠身高 2.09米的美国第一中锋乔治·迈肯的帮助获得NBA第一个赛季的冠军。
☆1950年,11月22日,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和韦恩堡活塞队的比赛中,创下了NBA最低,19 :18。
☆1951年,3月2日,凯尔特人队总裁布朗免费提供波士顿花园体育馆,举办了首届全明星赛。最终为111 :94,东部明星队获胜。
☆1952年,首次设立最佳优秀奖,第一位获奖球员为韦恩堡活塞队唐·梅尼克。
☆从1954,NBA开始实行24秒制。在战胜国民队后湖人队成为地一支三连冠的球队。当时NBA只有纽约尼克斯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费城勇士队(金州勇士队)、韦恩堡活塞队(底特律活塞队)、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洛杉矶湖人队)、罗彻斯特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锡拉丘兹国民队(费城76人队)、三城黑鹰(亚特兰大老鹰队)8支球队。
☆1961年,芝加哥包装工队(华盛顿奇才队)加入。
☆1966年,凯尔特人完成了绝无仅有的八连冠。芝加哥公牛队加入NBA,成为第10支球队。
☆1967年,一个新的篮球组织ABA(美国篮球协会)宣告成立,乔治·迈肯任第一位。圣迭戈火箭队(休斯顿火箭队)和西雅图超音速队(俄克拉荷马城雷霆队)加入,球队总数上升至12支。
☆1968年,密尔沃基雄鹿队和菲尼克斯太阳队加入。
☆10年,新加入的3支球队分别是,克里夫兰骑士队、波特兰开拓者队、布法罗勇敢者队(洛杉矶快船队)NBA联盟正式分为东西二区。
☆13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以2700万美元买下NBA比赛3年播映权,从而使NBA比赛首次走上电视,但由于当时还不具备实况转播的条件,所以只能播放录像。
☆14年,新奥尔良爵士队(犹他爵士队)加入。球队总数达到18支。
☆16年,但由于经营不善,ABA被美国NBA吞并,原ABA球队丹佛掘金队、印第安纳步行者队、纽约网队(新泽西篮网)和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并入NBA。球队增加到22支。从此,NBA形成对美国篮球业的垄断。
☆19年起,NBA开始实行3分远投制。为避免各队的实力悬殊,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NBA新秀选拨制度”,将当年毕业的大学生选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后由各俱乐部按当年联赛的最后排名以及最后的抽签依次挑选, 排名靠后者先选,每轮各队只能选择一名,这样就保证了实力最弱的球队能得到水平最高的新秀。为避免财大气粗的球队用高薪垄断明星球员,NBA规定了每支球队的工资总额限制。 如果说“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两大基石,那“新秀选拨制”和“薪金限额制”则确保了NBA比赛的激烈和精彩,比赛的不可预测性将众多的美国球迷吸引到篮球场。NBA联赛还实行转会制度,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 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
☆1980年,达拉斯小牛队加入NBA。
☆1988年,夏洛特黄蜂队(新奥尔良黄蜂队)和迈阿密热火队加入NBA。
☆1989年,奥兰多魔术队和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加入NBA。
☆1995年,两支加拿大球队加入NBA,多伦多猛龙队和温哥华灰熊队(孟菲斯灰熊队),使NBA的球队达到29支。
☆2004年,夏洛特山猫队加入,球队达到30只。
☆2006年,美国国际集团、Google、甲骨文、雅虎、澳洲电信、英国壳牌石油、飞利浦、花旗银行等成为NBA一级赞助商。
2008年,西雅图超音速队更名为俄克拉荷马城雷霆队。
NBA的薪金政策
靠球员,球队的人气,来增加上座率,赚取门票钱,同时更新球场内外的配套措施,比如在球场旁开设快餐店,商店等,同时他们也依靠交易来获得中间的差价,赞助商,球场广告也占据了一部分的收入
NBA每年都要和转播商合作,而转播商会用大量资金买下转播权,而联盟则会从这些钱中抽出很大一部分分给各个球队,因此,转播费也成为了老板的一部分利益
同时,NBA还有规定,对于不同成绩的球队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当然,如果球队获得总冠军所得的奖金当然最多
NBA的专卖店里每年都要卖各队球衣,相关周边等,各队老板会根据本队球衣销量而获得不同程度的利益
篮球队被分为
NBA的薪金政策
劳资条款:
在NBA中,无论是球员交易,球队签约自由人,或者联盟对球员禁赛等行为,都是要遵循一个条款,那即是劳资条款。
众所周知,NBA实际上是属于各支球队老板的,而球员们则是身价不菲的打工仔,因此球员和联盟(NBA老板利益代表者)就形成了一种劳方和资方的关系。在NBA刚刚建立时期,球员们的利益并不像今天这样得到较为完善的保障。球员们意识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时,自发组织了一个球员工会,而第一任球员工会即是凯尔特人名宿鲍勃-库西,经历了库西,汤姆-海因索恩等历代工会,NBA才认可了球员工会的合法性,并与之签订了劳资条款,正是球员工会的努力,才让今天的球员能在工资之外得到诸如退休基金、球员每日津贴,健康基金,底薪保障等。可谓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了解了球员工会,才能对劳资条款有个初步的概念:它是球员工会和联盟协商订立的一个合同,在这份合同中,所有NBA球员都是劳方,而NBA(也即是球队老板们,毕竟NBA是属于他们的)则是资方。劳资条款规定了工资帽,也规定了工资帽的设定程序,球员底薪和球员顶薪,交易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数以百计的功能性条款。劳资条款的英文名是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因此又被简称为CBA。
现行劳资条款是在2005年6月份签订的,是1999-2005年劳资条款的延续,现行的劳资条款将在2010-2011赛季结束后终止。NBA有权将它延续到2011-12赛季,但联盟必须在2010年12月5日之前决定是否延长一年。现行劳资条款同样可以因为某些突发因素而终止,比如:
1:某种勾结行为(球员工会可以终止)
2:NBA电视转播收入大幅度下降(NBA可以终止)
3:某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联盟无法履行条款,NBA可以终止(比如战争或者恐怖主义)
4:联邦法律仲裁(任何一方都可终止)。
一直以来,球员工会和联盟都保持着6-7年一签的习惯,由于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因此每到劳资条款有效期临近终止时,联盟内外都往往陷入一种较为诡异的气氛,一旦二者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极有可能会导致NBA的猝死。最知名的莫过于1998-99赛季的"封馆"。
早在1995年签订的劳资条款规定,当NBA球员总收入超过联盟总收入的51.8%时,NBA有权单边停止协议,但在19-98赛季,球员收入占到了联盟总收入的58%,远远高于原来规定数字,NBA自然不干了,于是NBA希望能够更多限制球员薪金,但球员工会也不答应,于是便出现了"封馆",最终双方都作出了妥协,避免了NBA的猝死,但1998-99赛季最终只打了50场比赛。事实上在1996年夏天,NBA首次诞生了三份亿元合同(朱万-霍华德,沙奎尔-奥尼尔和阿朗佐-莫宁),再加上19-98赛季加内特惊为天人的1.27亿肥约,球员薪金自然就亮起来了红灯。
工资帽:
工资帽,这是球迷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也是套在各队总经理头上的紧箍咒,它是怎么诞生的?为什么需要工资帽?工资帽又是怎么设定的?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都是NBA和球员工会经历长期的斗争才有了答案。
为什么要有工资帽?这个问题比较好回答,工资帽是为了限制球员薪金总额,保证球队竞争的动态平衡。换句话说,没有工资帽的话,球队战绩很大程度会由金钱决定。工资帽的基本宗旨就是一支球队在签约球员时不能超过工资帽。不过NBA使用的是软工资帽,球队在超过工资帽时可以利用其他特例来签约球员,这将在以后作详细解答。
自从NBA成立的1946-47赛季开始,NBA便有了工资帽,当时的球队工资帽总额仅为55000美元,因此球员的收入相当低廉。大多数球员年薪不过在4000-5000美元,而像得分王乔-福尔克斯的年薪不过只有8000美元,汤姆-金是当时的打工皇帝,年薪达到16500美元,但他身兼数职:球员,公关主管,商务经理。
现代工资帽则起源于-85赛季,当时为360万美元,日后工资帽基本保持着每个赛季1-2百万美元的增长速度。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工资帽经历了飞速增长,这是因为当时NBA从NBC电视那里收获了巨额的转播合同,这使得1995-96赛季的工资帽达到了2300万美元。言而总之,工资帽的合同是根据NBA相关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来制定的。NBA赚钱越多,工资帽越高,球员的收入也越多。
这里可以介绍一下NBA相关收入这个概念,英文名为Basketball Related Incom,简称BRI。它包含了常规赛门票收入,季后赛门票收入,转播签约权收入,表演赛收益(全明星赛),球队特许商品销售收入,停车费,球队赞助收益,球队推销产品收益,球馆收益,夏季训练营收入,非NBA组织的篮球赛事收入,吉祥物和啦啦队表演收入,饮料销售权收入,40%的球馆签约收入和40%的豪华包厢收入,45%-50%的球馆命名权收入,其他额外保险金收入,以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赞助费,NBAE,全明星,麦当劳冠军赛和NBA特别赛事等在内的NBA所有权收入。
BRI是计算工资帽的基础。NBA在每年7月份预算新赛季的BRI,然后针对上赛季的BRI是否低于预算值作出调整,再除以联盟球队数目,就得出了工资帽。这里举个具体例子:比如2008年7月1日开始,NBA开始预算2008-09赛季的BRI,然后再看看2007-08赛季的实际BRI是否符合预算的BRI(2007-08赛季的预算BRI是在2007年夏天计算的,因此可能和实际有偏差),并作出调整。而每年夏天7月份的预算期也被称作冻结期,在这段时间内,球队是不可以签约球员的。
一般来说,工资帽等于BRI的51%除以联盟球队数目(新加盟的球队除外,如山猫在前两个赛季的工资帽仅为3713万美元,大大低于其他球队的4950万美元)。
另外,为了防止球队紧缩银根,造成恶劣影响,NBA还规定,如果球队薪金总额低于工资帽的75%时,那么该球队将受到联盟处罚。不过,80%的NBA球队薪金总额都是超过工资帽,签约球员多是引用特例来完成,更甚至对不少球队而言,避免奢侈税才是最焦头烂额的事。
奢侈税:
奢侈税,一个令NBA老板们谈虎色变的词,对此体会最深的莫过于尼克斯老板多兰了,简单的说,奢侈税,就是球队工资每超过奢侈税线一块钱,那么就必须向联盟另交一块钱的罚款,因此一支薪金总额在奢侈税线上的球队,每签约一名球员都需要付出双倍价格。2008年夏天,勇士对湖人的图里亚夫开出了4年1700万美元的报价合同,就是看准了湖人不愿意花双倍价格匹配的心理,才落井下石的。
在上面就讲过,劳资条款是球员工会和老板之间争夺利益的一项和平协议。工资帽的设定是为了限制球队操作“过线”,但NBA实行的又是软工资帽,允许在工资帽之上引用特例来操作,因此就必定会带来积土成山的“过火”效应,如何控制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呢?奢侈税是一个办法,而在奢侈税之前,则有一个第三方托管。
NBA规定,球员总薪金不能超过BRI (上期讲的篮球相关收入)的57%,为了控制球员薪金总额,NBA就引进了一个第三方托管,将球员薪金的10%(一般是8-10%)存入一个第三方帐户。当赛季结束时,联盟就会核算球员薪金是否超过BRI的57%,如果没有超过,存入第三方帐户的钱将全额退还给球员。如果超过了BRI的57%,那么超出部分,将由第三方帐户(球员薪金的10%)支给老板,剩余部分还给球员。当球员总薪金超出BRI的57%太多,以至于第三方帐户的薪金不够补偿老板时怎么办时,则计入下个赛季扣除。在过去的2005-06、06-07 、07-08赛季中,存放在第三方帐户中薪金基本都是分给了老板和球员。
在以前,奢侈税是作为第三方托管的附带产品出现的,也即是说,当第三方帐户中的薪金足够支付BRI的57%超出部分时,无论单支球队超出奢侈税多少钱,都无需交税,只有第三方帐户无法支付球员薪金超出部分时,才会触发奢侈税。但在现行的劳资条款中,奢侈税和第三方托管独立起来了,现行劳资条款规定,无论第三方帐户是否足够补偿球员薪金超出部分,只要球队总薪金超过奢侈税线,就必须缴纳奢侈税。比说2007-08赛季,尼克斯、小牛、骑士、掘金分别缴纳了10万、1960万、1400万、1360万美元的奢侈税,但如果在旧的劳资条款下,他们根本不用缴。
奢侈税的制定和工资帽类似,都是在新赛季之前预算(旧劳资条款是在赛季结束后)只是比例略高,为BRI的61%除以球队数目(工资帽是51%),像2008-09赛季的奢侈税线是7115万美元,工资帽则是5868万美元。而在计算球队奢侈税时,除了特赦条款的薪金部分,球员的工资、奖金、转会交易金都会计入。另外奢侈税是以常规赛最后一天截止的,比如艾弗森赛季中被交易到了活塞,那么计算奢侈税时他的薪金就会从掘金帐上抹去,全部转给活塞(当然,艾弗森的工资是由两支球队支付的,如果活塞在赛本季末没有超过奢侈税线,那么活塞自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不会造成影响)。
谁会分到奢侈税款项呢?首先,奢侈税款会分成均等的30份,基本上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分配:第一,薪金在奢侈税线以下的球队,将会得到全额的1份税款,奢侈税以上球队没有。第二,剩余的部分或者全额可以留作联盟用途;第三,剩余部分平均分给30支球队,奢侈税以上球队也有一份。比如2007-08赛季共收得9245万美元的奢侈税款,每支未超过奢侈税线的球队分得了308万美元,联盟用途留下了2465万美元。
球员薪金限制:
工资帽是为了限制球队的薪金操作,间接地球员薪金限制了球员的薪金,那么NBA对球员薪金都有哪些限制呢?这里将分为三类合同讲:10天短工合同、底薪保障,顶薪限制(首轮新秀合同年薪都是严格按照顺位制定好的,将另作讨论)。现行劳资条款还规定,球员合同最长年限为六年(此前为七年),但只限于伯德条款(将在日后详细解释),其他合同最长年限为5年。
10天短工合同:它是指球员和球队之间合同只能维持10天(或者3场比赛,取时间较长者),在单个赛季中,球队可以对一名球员连续或者非连续签订两份10天短工合同。但若想签订第三份合同,则必须将球队留到赛季结束,也即是最多只能签订两份10天短工合同。短工合同将在每个赛季的1月5日后生效。
底薪:底薪是为了保护边缘球员的一个规定。底薪合同的大小随着球龄增长而增长。每个球龄段的底薪大小在劳资条款都已经注明。比如2008-09赛季球龄为0的球员底薪为44.2114万美元,有1年球龄球员的底薪合同为71.1517万美元,2年球龄球员的底薪为79.7581万美元,因此像湖人两年底薪签约孙悦,即使不用所谓的“媒体曝光”,我们也知道孙悦的合同为两年115.3631万美元。而拥有10年球龄或以上的球员的底薪则达到126.2275万美元,像掘金在2008年夏天底薪签下了老将安东尼-卡特,他的合同为1年126万美元。
对于征战联盟多年的老将,NBA也是富有人情味的。比如因为担心球队不愿意底薪签约老将(因为老将的底薪合同相对较大),NBA作出规定,如果一名拥有3年或者3年以上球龄的老将和球队签订一年底薪或10天短工合同时,那么NBA只会将该合同算作两年球龄的底薪合同计入工资帽。仍然以安东尼-卡特为例,卡特的126万年薪,实际上只有79.8万美元(两年球龄的底薪合同)计入掘金的球队薪金中。我们经常看到老将签下的底薪合同只有1年,就是因为球队想在计算球队薪金中省下一笔,以便拥有更多的薪金空间操作。
顶薪限制:NBA对于球员的定薪也有限制,顶薪合同也是根据球龄的增长而增长的,我们常常看到NBA中一些因体能衰落沦为万年板凳的老将们的合同大到惊人,逼近2000万级别,就是这个原因。一般顶薪的制定是:0-6年球龄的球员顶薪为900万和25%的“工资帽”(这个“工资帽”较球队工资帽略小)二者取大;7-9年球龄球员顶薪合同则为1100万和30%“工资帽”取大,10年以上则是1400万与35%“工资帽”取大。2008-09赛季,NBA在这三个球龄段球员的顶薪合同分别为:1375.8万、1650.9万和1926.1万美元。
顶薪合同只有第一个赛季的薪金受到限制,比如魔术在2007年夏天顶薪续约了霍华德,这份合同在2008-09赛季生效,年薪为1375.8万美元(4年球龄)。第二个赛季薪金不会受到2009-10赛季的顶薪限制,而是按照顶薪涨幅规定来增长。合同内年薪最大涨幅则为8%(新合同第一年的8%,以后每年均是按照同一金额增加),伯德条款合同的年薪涨幅为10.5%。
劳资条款又规定:如果一名球员已经是顶薪,那么他的新顶薪合同首年年薪可以为前一份顶薪合同最后一年年薪的105%。举例来说,加内特在2008-09赛季的年新为2475万美元,已经超过了规定的顶薪,设这是他合同最后一年,那么2009-10赛季加内特新签下的最大年薪将达到2475X105%=2599万,这时就不再使用顶薪限制了。因此我们往往看到很多球员的年薪超过了按工资帽定下来的顶薪规定。
将合同分为这三类类型并不严格,新秀合同是其中的例外,将另行解释。这些只是宏观上对三种合同的注解,一些如伯德条款,早伯德条款,中产合同等耳熟能详的合同,以及球员选项,球队选项等合同细节都将在后面解释。
特殊条款与特例:
I.伯德条款和非伯德条款:
前面说过,NBA实行的是软性工资帽,当一支球队薪金超过工资帽时,那么这支球队可以引用特例来完成签约球员,而伯德条款则是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特例。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别说明,任何特例所带来的薪金负担都需计入工资帽。
伯德条款:伯德条款允许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通过伯德条款签约己队自由人,伯德合同增幅可达到首年年薪的10.5%,金额最大可达到顶薪,最长年限为6个赛季(其他球队只能给出5年,增幅为8%的顶薪合同)。
具备伯德权的自由人需满足以下条件:该球员必须在没有被买断,或者没有以自由人身份更换东家的情况下效力三个赛季。更直接点说法,当一名球员在一支球队效力了三个赛季的话,那么他将具备伯德资格。这三个赛季中,可以是1份3年合同,也可以3份单年合同。伯德权可以被继承。比如球员A在小牛打了1个半赛季,但被交易到了篮网,随后在篮网履行完了他剩下的1年半合同,这时篮网将拥有球员A的伯德签约权。
伯德条款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首轮新秀合同,当一名新秀球员打完第三个赛季时,按例他也将拥有伯德权,但由于首轮新秀合同的年薪都有硬性规定,因此伯德权规定,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同不能达到顶薪,最多只能为该名新秀原新秀合同中规定的第四年年薪(比较少)。因此,球队一般是等新秀履行完合同才用伯德条款续约,这样才能用顶薪留住出色的新秀球员。
早伯德条款:和伯德条款几乎如出一撤,差别在于,球员只需等待2个赛季,早伯德条款签下的合同,最长只能为5年,但早伯德条款规定了最短不能低于2年,这是为了防止球队和早伯德球员续约1年,待满足伯德资格(2年+1年)后,再以顶薪续约6年(以前太阳就曾这样续约丹尼-曼宁)。另外早伯德签订的合同起薪最大为前一年薪金的175%,或者当年中产合同全额,二者取大。早伯德条款的合同涨幅也为首年年薪的10.5%。
这里可以举些伯德条款的例子,2009年夏天,像艾弗森、马里昂、阿泰斯特这些球员都拥有伯德权,不过他们的东家可能不愿意和他们以顶薪续约。保罗、德隆在2008年夏天签的合同都是伯德条款,合同将在他们履行完新秀合同(2008-09赛季结束后)后生效。而像马刺的罗杰-梅森、活塞的夸梅-布朗都是签订的2年合同,到2010年,他们都有早伯德权。
当然伯德权的继承并非没有限制。NBA规定,如果一名球员签的是1年合同,并且该赛季结束后他就拥有伯德或者早伯德权的话,那么他也将拥有交易的否决权,因为交易会让他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权(多年合同不会)。
II.
伯德条款和非伯德条款一般适用于签约己队自由人,那么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如何签约其他球队的自由人呢?那就要用到中产特例、双年特例和底薪特例了。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做法,那就是先签后换,比如2007年魔术就用这种方式拿下了刘易斯,不过这和特例有所不同,将在后面详细讲述。
中产特例:经常被球迷称作中产合同,当一支球队薪金在工资帽之上时,它就可以利用中产合同签约球员(己队或者其他队),中产合同是可以分拆的,即是说球队可以先用中产合同的一部分签约球员A,之后再用剩余部分签约球员B,或者不适用。中产合同最长可达5年,年薪涨幅为首年年薪的8%。球队每年都会自动得到一个中产特例,比如说球队A在2007年用5年中产签下了球员B,但在2008年球队A仍然可以用中产合同签下球员C。
每个赛季中产合同的首年年薪都是被规定死的。比如2005-06赛季的中产合同500万,2008-09赛季则是558.5万美元。2008年夏天,尼克斯的杜洪,国王的尤德里、黄蜂的波西、小牛的迪奥普等球员均签约了中产合同,区别在于合同年限的长短。
双年特例:双年特例又被称作“百万条款”,因为在1998-99赛季这个特例起薪刚好是100万美元。双年特例因为每两年使用一次,而被冠名为“双年特例”,和中产特例一样,它的起薪也是被固定的,并且可以拆开签约多名球员。2008-09赛季,双年特例的年薪是191万美元,比如火箭签约布伦特-巴里就是使用双年特例,这也表示2009-10赛季,火箭不再拥有双年特例了。另外双年特例最长为2年合同。
底薪特例: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允许签约底薪合同,合同最长为两年,比如掘金的薪金超过了奢侈线,但他们仍然用底薪特例签下了安东尼-卡特。
伤残特例:伤残特例是指,当一支球队有球员因伤(或者死亡)缺席所有比赛时,球队可以向联盟申请伤残特例,这样球队就可以在薪金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下一名替补球员。新签下的球员年薪最多为受伤球员年薪的一半或者中产年薪(二者取小)。
不过这种伤残特例却很难得到联盟的批准。比如2002-03赛季,格兰特-希尔就伤缺全季,但联盟没有批准魔术的伤残特例。而马刺在1999年因希恩-埃利奥特的肾病得到了伤残特例,而黄蜂也因为鲍比-菲利斯的死亡得到了伤残特例。
复原特例:是指被联盟禁赛的球员,在解禁后,原东家可以用以前的合同继续签下他,比如克里斯-安德森因滥用毒品被联盟禁赛两年,解禁后,安德森继续回到了黄蜂打球。
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一个特例带来的薪金负担都将被计入工资帽,(老将底薪合同除外,具体见上面“球员薪金限制”)而季中签下的合同在计算时会有所不同,每个赛季1月10日后签下的合同,会按照180天计算,每少一天,合同金额也会减少1/180。特例也不可以混合使用,比如球队A有500万的中产合同和200万的双年特例,他不允许用这两个特例签下年薪700万的球员B。
而当球队工资过低,即使加上所有特例还在工资帽之下的时候,球队就失去了这些特例。如球队在赛季中某一时刻掉到这个水准之下,他们就自动失去还没用到的特例。 这套规则背后的逻辑是:球队必须处于工资帽之上,才需要所谓的“特例”。换句话说,特例是答应球队在工资帽之上进行操作的一种机制。那么,如一支球队工资够低,即使他们使用了所有的特例也不会超过工资帽,那么特例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如一支球队的工资下降到某个水平,特例们就随风而去。 今年的热火就是这个规则的悲剧牺牲品。
目前NBA转会费最贵的是多少美元?
NBA是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缩写(全国篮球协会)。
总裁:大卫·斯特恩(Did Stern)
现有球队:
东部联盟(east):
大西洋赛区 :纽约尼克斯队、新泽西网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多伦多猛龙队、费城76人队
中部赛区 :底特律活塞队、印第安纳步行者队、克利夫兰骑士队、密尔沃基雄鹿队、芝加哥公牛队
东南部赛区 :迈阿密热火队、奥兰多魔术队、华盛顿奇才队、亚特兰大老鹰队、夏洛特山猫队
西部联盟(west ):
西北赛区 :明尼苏达州森林狼队、丹佛掘金队、犹他爵士队、波特兰开拓者队、俄克拉何马超音速队
太平洋赛区:萨克拉门托国王队、洛杉矶湖人队、菲尼克斯太阳队、金州勇士队、洛杉矶快船队
西南部赛区: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休斯顿火箭队、达拉斯小牛队、孟菲斯灰熊队、新奥尔良黄蜂队
NBA成立于1946年6月6日。成立时叫BAA,即全美篮球协会(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是由十一家冰球馆和体育馆的老板为了让体育馆在冰球比赛以外的时间,不至于闲置而共同发起成立的。
BAA成立时共11支球队:纽约尼克斯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华盛顿华盛顿国会队、芝加哥牡鹿队、克利夫兰叛逆者队、底特律猎鹰队、费城武士队、匹兹堡铁人队、普罗维登斯蒸气队、圣路易斯轰炸机队和多伦多爱斯基摩人队。1949年BAA吞并了当时的另外一个联盟(NBL),并改名为NBA 。1949-50赛季,NBA共17支球队。16年NBA吞并了美国篮球协会(ABA),球队增加到22支。 1980年达拉斯小牛队加入NBA。1988年,新奥尔良黄蜂队和迈阿密热火队加入NBA。1990年奥兰多魔术队和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加入NBA。1995年两支加拿大球队加入NBA,多伦多猛龙队和温哥华灰熊队,使NBA的球队达到29支。2004年的山猫队的加入达到30只。
NBA历史
1896年,美国第一个篮球组织“全国篮球联盟(简称NBL)”成立,但当时篮球规则还不完善,组织机构也不健全,经常一名队员在一个赛季中可以代表几个队参赛, 经过几个赛季后,该组织就名存实亡了。
1946年4月6日,由美国波士顿花园老板沃尔特·阿·布朗发起成立了“美国篮球协会(英文简称BAA)”,布朗首次提出了后来成为现代职业篮球两大基石的高薪制和合同制,高薪制是指职业篮球必须有雄厚的财政支援,这样才能使比赛保持在高水平上,吸引观众,求得生存。合同制是指一名选手只能与一家俱乐部签订合同,并设立选手储备制,以防球员突然离队时受到损失。
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国两大篮球组织BAA和NBL合并为“全国篮球协会(简称NBA)”。布朗也成为后来著名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创始人。NBA成立 时拥有17支球队,分成三个赛区比赛,来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依靠身高 2.09米的美国第一中锋乔治·迈肯的帮助获得NBA第一个赛季的冠军。
从1954-55赛季起,NBA经自然淘汰只剩下东部联盟和西部联盟两大赛区。其中,东部联盟又分大西洋区、中区;西部联盟又分中西区、太平洋区。
1952年,NBA为了限制第一中锋迈肯的得分能力,将篮下3秒禁区宽度由原来的6英尺扩大到12英尺。到了60年代,由于另一位超级中锋张伯伦的出现,NBA又将禁区宽度扩大到16英尺。 由于NBA的球队在领先时常用拖延战术,使比赛不能吸引观众,从1954-1955赛季起,NBA开始实行24秒制,即每队每次进攻不得超过24秒。
13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以2700万美元买下NBA比赛3年播映权,从而使NBA比赛首次走上电视,但由于当时还不具备实况转播的条件,所以只能播放录像。
1967年,一个新的篮球组织ABA(美国篮球协会)宣告成立,乔治·迈肯任第一位。ABA用红、白、蓝三色篮球,并实行远投三分制,每年还举办扣篮大赛。 这些措施在NBA是不允许的。但由于经营不善,ABA于16年被美国NBA吞并,从此,NBA形成对美国篮球业的垄断。 19年起,NBA开始实行3分远投制。为避免各队的实力悬殊太大,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NBA新秀选拨制度”,将当年毕业的大学生选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后由各俱乐部按当年联赛的最后排名依次挑选, 排名靠后者先选,每轮各队只能选择一名,这样就保证了实力最弱的球队能得到水平最高 的新秀,选到新星的弱队在新赛季中往往会脱胎换骨。为避免财大气粗的球队用高薪垄断明星球员,NBA规定了每支球队的工资总额限制。如用很多钱购买明星,则就无力买到其它优秀球员。这一制度保证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布在各个球队,使各队实力十分接近。 如果说“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两大基石,那“新秀选拨制”和“薪金限额制”则确保了NBA比赛的激烈和精彩,比赛的不可预测性将众多的美国球迷吸引到篮球场。
NBA联赛还实行转会制度,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 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
吹灭了第58根生日蜡烛,蛋糕上是幅2005年最新版的NBA版图。夏洛特山猫,成了奶油铺张上的又一颗樱桃。三十,不是纹理沉淀的旧年轮,而是内存扩张的新时空,从1946到2004,球队条形码从No.11到No.30,规模空前的NBA,三十而立。
季后赛排名规则
六赛区突出区域对抗,由于夏洛特山猫队的加盟,NBA球队已经达到了30支。关于季后赛排名规则一直存在着争议,经过联盟管理层的商议,北京时间8月3日正式宣布,从下赛季开始,将改变先有的季后赛排名规则。
NBA共30支球队,分为东部和西部两个大分区,每个分区又分为三个小的赛区,东部分区为大西洋赛区、中部赛区和东南赛区;西部分区为西南赛区、西北赛区和太平洋赛区。
新的排名规则是:各分区的前四名由各赛区排名第一的球队和余下的成绩最好的一支球队组成,不过前四位的排位则根据各自的成绩来排定。
以前的季后赛排名规则显然不合理,按照过去的排名规则,在每个分区中,每个赛区的头名(共三支球队)作为东西部赛区的前三号,他们之间的排位依据各自的战绩排定。而某赛区的第二名,哪怕它的胜率超过了另一赛区的头名,最高只能排到分区的四号。
这样的排名规则在上个赛季饱受人们的非议,西部分区中的两只最强的球队恰好是同在西南赛区的圣安东尼(安东尼新闻、安东尼说吧)奥马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但是根据去年的季后赛排名规则,马刺队是一号,而小牛队虽然胜率远高于西南赛区的头名丹佛掘金队和太平演赛区的头名菲尼克斯太阳队,但是只能排到第四号。于是这两支西部最好的球队不得不在季后赛的第二轮就提前相遇。最终达拉斯小牛队苦战七场战胜了马刺队,仰首挺进西部决赛。
NBA之最
冠军戒指之最
在1957年-1969年的13个赛季里,比尔·拉赛尔带领波士顿凯尔特人队获得11次NBA总冠军,他也因此获得11枚NBA冠军戒指,是NBA历史上获得NBA冠军戒指最多的人。
加时赛之最
1951年11月2日,罗切斯特队,经过6个加时赛,最终以75比73战胜了印第安纳队。
三分球纪录
单场比赛个人3分球纪录由科比在2002-2003赛季对阵超音速创造的全场命中12个三分,连续命中9个三分也是历史最多;单场比赛全队3分球纪录由超音速队在1995-1996年季后赛同火箭队的第二场比赛中创造,共投进20个3分球(出手27次);
单个赛季中个人3分球命中率最高的是公牛队的后卫史蒂夫.科尔,为52.4%。他获得1996年和19年NBA远投赛的冠、亚军。
最高和最矮
身材最高的球员是前华盛顿队的曼纽特·博尔(扎伊尔籍)和前奇才队中锋吉莱赫·缪里森(罗马尼亚籍),均为2.29米,身材最矮的则仅有1.60米,是前华盛顿队的博格斯.现役球员中最矮的为博伊金斯,165cm
单场比赛得分之最
1983年12月13日,底特律活塞队186: 184战胜了丹佛金块队,创NBA单场比赛得分最。
NBA历史上夺冠次数最多球队
夺冠次数最多的球队是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共获17次冠军。其次为湖人队,获14次冠军。
NBA球员合同金额最高纪录
凯文?加内特成为NBA历史上签约合同金额最高的球员。2007年8月1日,与凯尔特人签下了5年1.25亿美元的合同!
NBA历史上个人得分之最
一场比赛个人得分最高纪录是100分,单个赛季个人总得分最高纪录为4029 分,赛季个人场均平均分最高分50.4分。这3项纪录是在1962-1963赛季,均由 “篮球皇帝”威尔特·张伯伦创造。
NBA能扣篮的最矮球员
能扣篮的身高最矮球员是“士兵”斯珀特·韦伯,曾获1996年NBA扣篮大赛的冠军,其身高只有1.70米。据NBA资料介绍,韦伯在16岁,身高仅1.60米的高中阶段,便有过扣篮的记录,他的原始纵跳高度为1.33米, 助跑摸高为3.60米。
NBA收入最高的球员
迈克尔·乔丹。1996年度,他的年薪虽只有400万美元,但他的广告等收入却有4000多万美元。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世界运动员的收入排行榜,乔丹以5260万美元排在NBA榜首。 列二、三位的是沙克·奥尼尔(2440万美元)和丹尼斯·罗德曼(1290万美元)。
07-08赛季勒布朗-詹姆斯以4045万美元位居第一
NBA球员平均年薪和最低年薪
NBA球员平均年薪为150万美元,最低年薪不得低于20万美元。
一场比赛抢到篮板球之最
威尔特·张伯伦保持着NBA历史1960年11月6日对易拉丘兹国民队单场抢下55个篮板的纪录。
后卫得分最多
奥斯卡·罗伯逊以26710分成为所有后卫中得分最多的选手。
单场比赛得分最低
1950年11月22日,活塞和湖人展开了一场防守大战,最后活塞惊险的1分险胜,比数是19比18。
差距最大
1991年12月17日,克里夫兰骑士队以148比80击败了迈阿密热队。68分,这个NBA比赛最大分差被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
总决赛差距最大 42分,公牛和爵士在1988年6月7日创造. 2008年总决赛波士顿凯尔特人以131比92战胜了洛杉矶湖人队,39分,是NBA历史上总决赛第二大分差.
连冠之最
1959年到1966年,凯尔特人8连冠,创NBA连冠之最
得分最快之最
2007年,大卫李0.1秒进球绝杀山猫,为最快纪录.
NBA历史伟大的十支球队
(1)波士顿凯尔特人队(1964-1965赛季)总成绩62胜18负77.5%。主力阵容有比尔·拉塞尔、萨姆·琼斯、哈夫利切克、桑德斯和海因恩。该队突破了本队单赛季获胜场次的最高纪录,并随后获得了连续第七个总冠军。
(2)费城76人队(1966-1967赛季)总成绩68胜13负,胜率84.0%,主力阵容为张伯伦、格里尔、沃克和坎宁安,创下了NBA单赛季获胜第二高纪录。在东部决赛中击败了凯尔特人队,结束了“波士顿王朝”的8连冠纪录, 并击败金州勇士队获总冠军。
(3)纽约尼克斯队(1969-10赛季) 总成绩60胜22负,胜73.2%。主力阵容有里德·费雷泽、巴特内特·德布歇和布拉德利。 受伤的里德在总决赛第七场之前突然出现在赛场,这一着被称为反施 “空城计”,令对手猝防不及,最后击败湖人队夺冠。
(4)洛杉矶湖人队(12-13赛季) 总成绩69胜13负,胜84.1%。主力阵容有古德里奇、韦斯特、张伯伦、麦克米伦和海尔斯顿。该队创下33连胜纪录和69场胜利的纪录, 并击败纽约尼克斯队夺冠。
(5)费城76人队(1982-1983赛季) 总成绩65胜17负,胜率79.3%。主力阵容有摩西·马龙、“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托尼、奇克斯和鲍勃·琼斯。由于76人队直接进入半决赛,所以每轮都是7战4胜。马龙在复赛前发誓说:“FO!FO!FO!”,“FO”就是“FOUR” (四),意思是76人队将全部以4:0过关斩将夺得冠军。结果马龙的预言只差一场,他们在半决赛中4:0横扫对手后,在东部决赛中只输给雄鹰队一场,最后又以4:0击败湖人队夺得总冠军后,每一位选手在他们的冠军戒措上刻“FO”的字样。
(6)波士顿凯尔特人队(1985-1986赛季) 总成绩67胜15负,胜率81.7%。主力阵容有拉里·伯德、帕里什、麦克黑尔、丹尼·安吉、丹尼斯约翰逊和比尔·沃尔顿。该队创造了40胜1负的NBA主场最佳纪录,总决赛击败湖人 队后夺冠。
(7)洛杉矶湖人队(1986-1987赛季) 总成绩65胜17负,胜79.3%。主力阵容有“魔术师”约翰逊、贾巴尔、詹姆斯·沃西、拜伦·斯科特A.C格林和库柏。复赛中湖人队前12场只输一场,并击败凯尔特人队夺冠。
(8)底特律活塞队(1988-1989赛季) 总成绩63胜19负,胜76.8%。主力阵容有托马斯、杜马斯、兰贝尔、罗德曼、阿吉尔和温尼·约翰逊等。这是NBA历史上防守最强的一支球队。作风粗犷,被称为“坏小子球队”。该 队因缺少有威胁的中锋,派出了少有的3后卫阵容,总决赛4:0横扫湖人队夺冠。
(9)芝加哥公牛队(1991-1992赛季) 总成绩67胜15负,胜81.7%。主力阵容有乔丹、皮蓬、格兰特、阿姆斯特朗、卡特莱特和帕克森。这一届公牛队比1990-1991赛季多胜出6场,也是乔丹状态最好的赛季之一,总决赛4:2击败开拓者队夺冠。
(10)芝加哥公牛队(1995-1996赛季) 总成绩72胜10负,胜率87.8%,创下NBA单赛季最高胜率。主力阵容有乔丹、皮蓬、罗德曼、科尔和库科奇。总决赛以4比2击败佩顿和坎普领衔的超音速队夺冠。
篮球/NBA
NBA没有转会费这一说法,如果非要这么说的话,那么球员转投他队所签的新合同应该可以算是转会费吧!
据统计,目前NBA球员转投他队所签的新合同最高的应该就是巨星杜兰特2019年休赛季与篮网签订的四年1.64亿美元的顶薪合同,其中第四年拥有球员选项,也就是一份3+1的合同,本赛季杜兰特的薪金达到了3819万美元!
NBA简介
NBA是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缩写(全国篮球协会)。
总裁:大卫·斯特恩。
NBA游戏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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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球队:
东部联盟(east):
大西洋赛区 :尼克斯队、网队、凯尔特人、猛龙队、76人队
中部赛区 :活塞队、步行者队、骑士队、雄鹿队、公牛队
东南部赛区 :热队、魔术队、奇才队、老鹰队、山猫队
西部联盟(west ):
西北赛区 :森林狼队、掘金队、爵士队、开拓者队、超音速队
太平洋赛区:国王队、湖人队、太阳队、勇士队、快船队
西南部赛区:马刺队、火箭队、小牛队、灰熊队、黄蜂队
NBA成立于1946年6月6日。成立时叫BAA,即全美篮球协会(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是由十一家冰球馆和体育馆的老板为了让体育馆在冰球比赛以外的时间,不至于闲置而共同发起成立的。
BAA成立时共11支球队:纽约尼克斯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华盛顿华盛顿国会队、芝加哥牡鹿队、克利夫兰叛逆者队、底特律猎鹰队、费城武士队、匹兹堡铁人队、普罗维登斯蒸气队、圣路易斯轰炸机队和多伦多爱斯基摩人队。1949年BAA吞并了当时的另外一个联盟(NBL),并改名为NBA 。1949-50赛季,NBA共17支球队。16年NBA吞并了美国篮球协会(ABA),球队增加到22支。 1980年达拉斯小牛队加入NBA。1988年,夏洛特黄蜂队和迈阿密热火队加入NBA。1990年奥兰多魔术队和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加入NBA。1995年两支加拿大球队加入NBA,多伦多猛龙队和温哥华灰熊队,使NBA的球队达到29支。2004年的山猫队的加入达到30支。
NBA历史
1896年,美国第一个篮球组织“全国篮球联盟(简称NBL)”成立,但当时篮球规则还不完善,组织机构也不健全,经常一名队员在一个赛季中可以代表几个队参赛, 经过几个赛季后,该组织就名存实亡了。
1946年4月6日,由美国波士顿花园老板沃尔特·阿·布朗发起成立了“美国篮球协会(英文简称BAA)”,布朗首次提出了后来成为现代职业篮球两大基石的高薪制和合同制,高薪制是指职业篮球必须有雄厚的财政支援,这样才能使比赛保持在高水平上,吸引观众,求得生存。合同制是指一名选手只能与一家俱乐部签订合同,并设立选手储备制,以防球员突然离队时受到损失。
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国两大篮球组织BAA和NBL合并为“全国篮球协会(简称NBA)”。布朗也成为后来著名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创始人。NBA成立 时拥有17支球队,分成三个赛区比赛,来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依靠身高 2.09米的美国第一中锋乔治·迈肯的帮助获得NBA第一个赛季的冠军。
从1954-55赛季起,NBA经自然淘汰只剩下东部联盟和西部联盟两大赛区。其中,东部联盟又分大西洋区、中区;西部联盟又分中西区、太平洋区。
1952年,NBA为了限制第一中锋迈肯的得分能力,将篮下3秒禁区宽度由原来的6英尺扩大到12英尺。到了60年代,由于另一位超级中锋张伯伦的出现,NBA又将禁区宽度扩大到16英尺。 由于NBA的球队在领先时常用拖延战术,使比赛不能吸引观众,从1954-1955赛季起,NBA开始实行24秒制,即每队每次进攻不得超过24秒。
13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以2700万美元买下NBA比赛3年播映权,从而使NBA比赛首次走上电视,但由于当时还不具备实况转播的条件,所以只能播放录像。
1967年,一个新的篮球组织ABA(美国篮球协会)宣告成立,乔治·迈肯任第一位。ABA用红、白、蓝三色篮球,并实行远投三分制,每年还举办扣篮大赛。 这些措施在NBA是不允许的。但由于经营不善,ABA于16年被美国NBA吞并,从此,NBA形成对美国篮球业的垄断。 19年起,NBA开始实行3分远投制。为避免各队的实力悬殊太大,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NBA新秀选拨制度”,将当年毕业的大学生选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后由各俱乐部按当年联赛的最后排名依次挑选, 排名靠后者先选,每轮各队只能选择一名,这样就保证了实力最弱的球队能得到水平最高 的新秀,选到新星的弱队在新赛季中往往会脱胎换骨。为避免财大气粗的球队用高薪垄断明星球员,NBA规定了每支球队的工资总额限制。如用很多钱购买明星,则就无力买到其它优秀球员。这一制度保证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布在各个球队,使各队实力十分接近。 如果说“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两大基石,那“新秀选拨制”和“薪金限额制”则确保了NBA比赛的激烈和精彩,比赛的不可预测性将众多的美国球迷吸引到篮球场。
NBA联赛还实行转会制度,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 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
吹灭了第58根生日蜡烛,蛋糕上是幅2005年最新版的NBA版图。夏洛特山猫,成了奶油铺张上的又一颗樱桃。三十,不是纹理沉淀的旧年轮,而是内存扩张的新时空,从1946到2004,球队条形码从No.11到No.30,规模空前的NBA,三十而立。
NBA规则
NBA是美国职业篮球队的联盟,由它制定的NBA规则必然与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制定的FIBA规则不尽相同。NBA规则除包含FIBA规则中各种必不可少的行之有效的法则之外,还有自己鲜明的地域性、商业性以及保证和促进精彩表演的特点。 以下介绍的是NBA规则的重要部分(侧重在与FIBA规则不同的部分),供读者参考。
中文名称:篮球
英文名称:Basketball
篮球的起源
(注:以下“西”为西班牙语词汇)
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由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Naismith)博士发明,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终年78岁。
他未曾料到,由他创建的篮球项目竟然在二百多个国家流传市面着,而且至今美国篮球还誉满全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由美军传入欧洲。
为了纪念奈史密斯博士发明的篮球的功绩,在春田学院校园内修建了美国篮球名人馆—詹姆斯·奈史密斯纪念馆。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他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奈史密斯30岁时便发明了篮球,但篮球诞生后近半个世纪始终被人们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才受到应有的尊重。75岁高龄的奈史密斯随美国篮球队抵达柏林,但美国篮球队教练只负责他从美国到柏林的机票费,不承担其在柏林的旅馆费和入场券费用。而美国奥委会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这位篮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首任秘书长威廉·琼斯则很尊重和敬佩他,不仅解决了他的旅馆费用,并邀请他为奥运会首场篮球比赛开球。开球前,琼斯向全体参赛运动员介绍了这位篮球发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全部比赛结束后,琼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发奖仪式,并授予他一枚奥林匹克特别勋章,以表彰他发明篮球的功绩。当一位德国小姑娘向他敬献月桂冠时,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动得把帽子抛向天空。
奈史密斯于1939年逝世。为了永远怀念这位篮球运动先驱,国际篮联在1950年第1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期间举行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上,决定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的命名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现代的篮板、篮圈和篮网。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只需双方参加比赛的人数必须相等。比赛开始,双方队员分别站在两端线外,裁判员鸣哨并将球掷向球场中间,双方跑向场内抢球,开始比赛。持球者可以抱着球跑向篮下投篮,首先达到预定分数者为胜。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主要规定是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动作,不准用拳击球,否则即判犯规连续3次犯规判负1分;比赛时间规定为上、下半时,各15分钟;对场地大小也作了规定。上场比赛人数逐步缩减为每队10人、9人、7人,1893年定为每队上场5人。
1904年在第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第1次进行了篮球表演赛。1908年美国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并有移种文字出版,发行于全世界,这样,篮球运动逐渐传遍美洲、欧洲和亚洲,成为世界性运动项目。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统一了世界篮球竞赛规则,此后,到1948年的10多年间,规则曾多次修改,与现行规则有关的重要变化是:将得分后的中圈跳球,改为失分队在后场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进攻队必须在10秒钟内把球推进到前场;球进前场后不得再回后场;进攻队员不得在“限制区”内停留3秒钟;投篮队员被侵犯时,投中罚球1次,投不中罚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两届奥运会的篮球比赛中,出现了两米以上的多人,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曾两次扩大篮球场地的“限制区”(也叫“3秒区”);还规定,一个队控制球后,必须在30秒内投篮出手。60年代初有关10秒和球回后场的规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届奥运会后取消了中场线改画边线的中点而中止。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后,又恢复了中场线,这些规定又继续执行。17年增加了每队满10次犯规后,在防守犯规时罚球两次,防投篮时犯规两罚有1次不中再加罚1次的规定。1981年又将10次犯规后罚球的规定缩减到8次。很明显,人员的变化的技术,战术的发展引起了规则的改变,而规则的改变又促进了人员和技术、战术的进一步发展变化。特别是50年代后期以来,规则的改变对篮球比赛的攻守速度,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战术以及意志、作风等各方面都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了篮球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篮球是16年第21届奥运会上才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的。
篮球运动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传入中国的,随后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会里也有了此项活动。在1910年的全运会上举行了男子篮球表演赛之后,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大、中学校的篮球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开展得较好,水平也较高,当时的比赛规则很简单,在球场中间画一个约有1米直径的中圈,中锋队员跳球时一只手必须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术也简单,中圈跳球后,谁接到球就自己运球,超过防守人就投篮。当时只会直线运球前进,传球方法是单、双手胸前传球,跑动投篮是用单手低手上篮,立定投篮无论远近都是用双手腹前低手投篮。1925年前后,进攻和防守的5名运动员,有了较明确的分工,中锋对中锋,后卫对前锋,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对手。但前锋的职责是只管进攻投篮,不管退守;后卫的职责是只管防守抢截球,不管投篮。前锋和后卫很少全场跑动,只有中锋要攻守兼顾。以后又逐渐改为两后卫1人助攻(活动后卫),1人留守后场(固定后卫),两前锋也变为1人留在前场专管偷袭、快攻,1人退守后场助防。技术动作也有所发展,跑动投篮出现了单手、高手投篮,立定投篮出现了双手胸前投篮,传球出现了单、双手击地传球,运球出现了两手交替运球躲闪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进的技术。规则中增加了罚球区和罚球线,队员犯规4次即被取消比赛资格,犯规罚球可由队长指定任何1个队员主罚。比赛时间分为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每次投中或罚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开始比赛。而中国篮球运动水平在1926年以后有了较大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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