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超级联赛协议-乒乓球超级联赛积分规则
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赛制
2008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以下简称2008乒超联赛)将从2008年10月4日起至12月14日结束,所有比赛均在各参赛俱乐部主场进行。
二、获注册资格的俱乐部:
获得2007乒超联赛男、女团体赛第1至第8名、获得2007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男、女团体第1名的俱乐部;以及在2007超级-甲A升降级比赛中胜出的俱乐部,经乒超俱乐部注册申请的俱乐部均已获得2008乒超联赛的参赛资格。各参赛俱乐部2008赛季使用的比赛名称为:
男子俱乐部
女子俱乐部
宁波北仑海天俱乐部
北京时博国际俱乐部
浙商银行俱乐部
辽宁鞍钢俱乐部
四川全兴俱乐部
广东珠江怡景湾俱乐部
八一工商银行俱乐部
鲁能·潞安集团俱乐部
锦州银行俱乐部
北大方正俱乐部
海宁皮革城·鸿翔俱乐部
山西大土河华东理工俱乐部
江苏江南电缆俱乐部
冀中能源俱乐部
上海冠生园俱乐部
八一工商银行俱乐部
鲁能·中超电缆俱乐部
江苏中超电缆俱乐部
大同云冈·雁北宾馆俱乐部
三、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注册办法:
(一)获得2008乒超联赛注册资格的俱乐部必须按照《关于2008年度中国乒乓球超级俱乐部注册的通知》,于2008年3月1日前向中国乒协申请并通过超级俱乐部注册(2007年从甲A晋级2008乒超联赛的俱乐部资格注册于3月31日前),并于3月31日前完成运动员、教练员注册。未通过超级俱乐部注册的俱乐部不得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注册;3月31日前不能完成超级俱乐部的全部注册时,该俱乐部将失去2008乒超联赛的注册权。
(二)各注册俱乐部可报运动员5名、教练员2名、领队1名参赛2008乒超联赛。比赛开始后的整个赛季,各俱乐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或补充报名人员。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06》。
(二)竞赛方法:采用先循环后淘汰的两阶段比赛办法:
1、第一阶段由10个参赛俱乐部先进行一次单循环赛,循环赛结果的排名作为第二阶段排名小组赛的分组、排序和确定主场数的依据,再进行第二阶段分组比赛。
2、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主客场赛制,进行9轮;乒超联赛07赛季前5名的俱乐部拥有5个主场,其余俱乐部拥有4个主场。
3、循环赛排名第1至第4的俱乐部,第5、第6的俱乐部,第7至第10的俱乐部分别组成三个小组,分别决出2008乒超联赛的第1至第4名,第5、第6名和第7至第10名。
4、决第1至第4名的淘汰赛,每轮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其他两个小组,每轮比赛均采用两场决胜制,在各胜一场时,依次按两俱乐部之间的局数胜负比率,分数胜负比率计算出胜负结局。男子团体第二阶段比赛第7至第9名的比赛仍采用循环赛。
5、在决第1至第4名和第7至第10名的淘汰赛小组中,循环赛排序第1、第2,和第7、第8的俱乐部定位淘汰赛小组第1、第4号位;循环赛排序第3、第4和第9、第10的俱乐部通过抽签分别进入第2、第3号位。
6、在第二阶段第1至第4名的淘汰赛中,主客场的分配由双方俱乐部第一阶段的排名决定,排名前的俱乐部拥有两个(周六、周日)主场。
(三)每场男、女团体赛的比赛办法为五场三胜制:
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1) A — X
(2) B — Y
(3) 双 打
(4) A — Y
(5) C — Z
双方队的任何一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有两次出场机会。
双方的第1、2号选手必须排A或B(当选中ABC方时),X或Y(当选中XYZ方时)位置,(除非这两名选手在该场团体赛中根本不出场比赛)。此时可由本俱乐部排序中的第3号至第5号选手中的任何一名选手予以顶替。即每个俱乐部的参赛选手均被分成两个部分:第1、第2号选手为一个部分,第3至第5号选手为一个部分,而每一个部分内部在比赛排位的规定上是没有区别的。由俱乐部申报,并经审定的选手排序在整个赛季过程中不得更改。
(四)比赛用球:中国乒协指定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白色乒乓球。
六、保级、降级规定:
2008乒超联赛获得男、女团体赛第1-8名的俱乐部直接获得参加2009乒超联赛的成绩(技术水平)资格;获得第9名的俱乐部将与2008甲A比赛获得第2名的俱乐部通过升降级比赛争夺2009乒超联赛第10个参赛俱乐部的注册资格;名列第10名的俱乐部将降级参加2009甲A比赛。
七、奖励办法:
(一)2008乒超联赛男、女团体冠军将获得乒超联赛流动奖杯,男、女团体赛第一、二、三名将获得年度奖杯各一座。
(二)2008赛季优胜名次奖奖金总额为56万元人民币。男、女团体赛各项奖金数额相同。
第1名: 16万元;
第2名: 8万元;
第3名: 4万元;
(三)男、女最佳运动员各1名,奖金各2万元。
(四)在2008乒超联赛结束后,将进行 “最佳赛区”等奖项的评选,颁发奖牌和奖金。
八、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每场比赛将由主办单位指派比赛监督1人,主裁判1人,由承办单位报请所在省、区、市体育局指派1名国家级乒乓球裁判员担任副裁判,由承办单位指派1名乒乓球等级裁判担任场外记分员。主裁判在比赛过程中将履行部分裁判长的职责。中立裁判员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九、主场设定、赛场设置和广告权益:
参加2008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主场设定、比赛场馆和器材布置的规定(2008版)》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规范俱乐部市场运作工作的规定(2008版)》。
十、电视台转播:
参加2008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和电视转播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版)》。
十一、关于运动装备的规定
参加2008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使用指定运动装备的规定(2008版)》。
十二、主办单位将在2008年9月30日前颁发《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工作手册(2008版)》。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乒乓球超级联赛几年一次
两年一次。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简称”世乒赛”,英文:World Table Tennis Championships)由国际乒乓球联合会主办,每届比赛由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授权比赛地乒乓球协会主办,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世乒赛为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双以及男女团体共七项赛事。首届于1926年12月在英国伦敦举行,从1959年的第二十五届开始改为每两年举办一次。它是国际乒乓球联合会主办的一项最高水平的世界乒乓球大赛,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它与乒乓球世界杯、奥运会并称为“乒乓球运动的三大赛事”。
每场团体赛俱乐部运动员出场排阵的相关规定
(1)每名运动员每场团体赛最多出场两场比赛。
(2)双方俱乐部注册报名排序在第1、2号位的运动员必须在前两场出场(非中国乒协运动员排入前两场的情况除外),除非该名运动员在该场团体比赛中不出场。
(3)如果报名排序在第1或2号位的运动员在该场团体赛中不出场,可以由任何一名排序在后的运动员替补进入第1或2号位置,并在前两场比赛中出场。
(4)出场双打的选手可以是两队中除位置A或位置Y以外的任何选手。
(5)第五盘比赛的出场运动员只能是本场团体赛对阵报名排序不是第1场或第2场的任何一名运动员。